“五千万,一周之内出国,永远离开我女儿。”
谢夫人坐在沈煜对面,保养得宜的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。
若是换作从前,沈煜一定会反驳:“我和她在一起不是为了钱。”
可现在,他只是平静地点头:“好。”
谢夫人明显愣了一下,随即冷笑:“还算有自知之明。”
她把“自知之明”四个字咬得很重,仿佛在强调他和谢晚烟之间云泥之别的身份差距。
沈煜垂眸不语,拿了那张支票,便转身离开.
......
回到别墅时,天已经黑了。
这里太大了,大到他觉得无比冰冷。
唯一熟悉的,只有茶几上那张合照——照片里,谢晚烟倚在他肩膀上,抬头看他的眼神温柔得能化开寒冬的雪。
他轻轻抚过照片,忽然想起三年前的那个雨夜。
那年,他在巷子口捡到谢晚烟,她满身是血,眼神涣散。
“你是谁?”他问她。
“我……不记得了。”她茫然地摇头,雨水混着血水从发梢滴落。
就这样,他把这个失忆的女人带回了家。
三十平米的老破小,挤着他们两个人。
墙皮剥落,水管漏水,冬天要盖三床被子才能取暖。
可就是在这个最贫穷的地方,却滋生出了最纯粹的爱。
他们相依为命,自此成了彼此的唯一。
她会在他加班时蹲在楼下等三小时,只为等他回家;
会在他胃疼得直冒冷汗时,整夜不睡地给他揉肚子;
会瞒着他一天打五份工,就为给他买一条他看了三次都没舍得买的昂贵皮带。
唯一让他吃不消的,是她每晚都要缠着他恩爱。
他红着脸求饶,她就咬着他的耳垂低笑:“老公,太爱你了才会这样。”
最相爱的那年,她甚至拉着他去纹身店,在锁骨处纹上了他的名字。
纹身师问她怕不怕疼,她却看着他笑:“疼才好啊,这样才不会忘了最爱的人。”
他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幸福下去。
直到,她恢复了记忆。
他这才知道,原来,她根本不是什么流落街头的穷丫头,而是京北谢家的继承人,手握半个金融圈的豪门千金,当年只不过是被死对头算计,才车祸失忆、流落街头。
恢复身份后,谢晚烟带着沈煜住进了两千平的别墅,光是洗手间,就比他原来的家大了十倍。
可她,自此也像变了一个人。
她穿着他连牌子都认不出的高定礼服,戴着价值连城的首饰,谈着上亿的合作,整夜整夜都不回家。
他自欺欺人地骗自己:她只是太忙。
直到那天,娱乐头条铺天盖地都是她和林氏少爷林时川的绯闻。
照片里,他穿着高定西装为她拉车门,两人相视一笑的模样,刺得他眼睛生疼。
评论区都在说“门当户对”“天作之合”。
那一刻,他独自坐在窗边看了一夜的月亮,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:
那个会冒着风雪来给他送饭的谢晚烟,会发传单送外卖给他买皮带的谢晚烟,会在锁骨纹他名字的谢晚烟,早就死在了恢复记忆的那天。
现在的谢家继承人,和他之间隔着的何止云泥之别——
她站在云端,他陷在泥里。
就像月亮永远够不着尘埃,她那样的人,注定要配同样耀眼的人。
既然如此,他又何必自取其辱?
不如放手。
放过她,也放过自己。
这一晚,别墅依旧空荡荡的,谢晚烟还是没回。
沈煜没有像以往等她到凌晨,而是早早地上床睡了觉。天一亮,便去了签证中心。
他走了加急通道,签证和护照在一周内便能下来。
走出签证中心时已是正午,沈煜随便找了家餐厅。
推门进去的瞬间,他的脚步微微顿住——
靠窗的位置,谢晚烟正用纸巾轻轻擦拭林时川的嘴角。
那个眼神温柔得能化开三九天的冰,和从前在出租屋笑着和他接吻时一模一样。
沈煜站在原地,感觉心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。
他转身想走,却不小心碰倒了门口的绿植。
谢晚烟听到响声抬眸,看见沈煜,眼底的温度骤然褪尽。
她缓步朝他走来,红唇轻启,嗓音冷淡:“你跟踪我?”
还没等他开口,她便再次道:“网上那些绯闻照我不是已经跟你解释过,只是在谈商业合作,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?”
沈煜张了张嘴,想要解释,喉咙却像被棉花堵住。
谢夫人昨日的话还在耳边回响:“晚烟和时川的合作是两家早就定下的,她自己也很喜欢时川……”
合作?是联姻的那种合作吗?
“晚烟,别这么凶嘛。”林时川也跟着走过来,笑着打圆场,“遇到就是缘分,一起坐吧。”
没等沈煜拒绝,林时川直接把他拉到他们那桌。
沈煜像个木偶一样被按在椅子上,正对着谢晚烟那张冷若冰霜的脸。
“沈先生想吃什么?”林时川把菜单推到他面前,“这家的法餐很正宗。”
沈煜盯着菜单上那些完全看不懂的法文,难堪的情绪在心底蔓延。
“我不饿。”他把菜单推回去。
“那喝点汤吧。”林时川盛了一碗海鲜汤放在他面前,“很鲜的。”
沈煜盯着汤里漂浮的虾仁,胃部一阵绞痛。
他对海鲜严重过敏。
刚要婉拒,谢晚烟的手机响了。
她起身去接电话,背影挺拔如竹。
那身时装他在杂志上见过,够买他以前住的整个小区。
“快尝尝呀。”林时川突然压低声音,“毕竟以你的身份,平日里可吃不到这么昂贵的菜品。”
沈煜猛地抬头,对上他含着笑的眼睛。
“你不会真以为,跟晚烟有过一段,就能娶豪门千金吧?”他指尖轻轻敲着杯沿,“要不是她失忆,你这种穷小子,连给她擦鞋都不配。”
沈煜攥紧了餐巾,布料在掌心皱成一团。
他是贫穷,可也由不得人如此践踏尊严:“林先生,你我素不相识,你……”
“哎呀!”
话才说到一半,林时川便突然惊呼一声,抬手打翻了那碗海鲜汤。滚烫的液体泼在他手背上,也溅了沈煜满手。
谢晚烟闻声折返,纤细的手指立即握住林时川的手:“怎么了?”
“没事……”林时川疼得皱眉,“都怪我,被撞见和你在一起单独吃饭,沈先生作为你的男朋友,看见了生气也情有可原……”
谢晚烟立马看向沈煜,眉宇间凝着寒霜:“沈煜,我已经解释过无数次,你非要这样?”
“我没有,是他自己……”
“够了!”她打断他,“我亲眼看见的,还能有假?你究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可理喻?”
说完,谢晚烟便扶着林时川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林时川缓缓回头,朝着沈煜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。
沈煜站在原地,颤抖着伸出被烫得通红的手。
水泡已经鼓起来了,疼得像有千万根针在扎。
可谢晚烟的眼里只有林时川那一小块微红的皮肤。
她走得那么急,那么决绝,连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。
可分明他的谢晚烟,最是心疼他啊。
三年前他做饭烫伤时,她急得眼眶都红了,连夜跑去药店买药,回来一边给他涂药一边说:“阿煜,疼不疼?”
那时候她的眼里全是他。
可现在的谢晚烟,再也看不见他了。